玉溪市开展“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27

从8月下旬起,我市与全省各地同步开展“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民政系统将落实好兜底保障主体责任,执行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政策,适度扩大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将价格临时补贴、低保渐退、单人户保、简化临时救助程序等政策落实落细,最终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全市民政系统将与扶贫部门衔接,对扶贫系统中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采取“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工作方法开展摸排,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围绕“脱贫不脱保”,我市还将对人均收入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实施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以巩固脱贫成果。同时,稳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规定,让乡(镇、街道)发挥好“救急救难”作用,确保临时救助金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体手中。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目前全市建档立卡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1.8万人。1至7月,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32亿元,保障城乡低保群众3.4万户5.8万人。(记者  白诚颖  实习生  殷瑞琳)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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