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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段琪率队督察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28

8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和段琪率督察组到我市,对落实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和保护治理情况进行工作督察。

市委书记、抚仙湖市级河(湖)长王力陪同并汇报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云陪同。

督察组沿湖实地查看了抚仙湖北岸万亩生态廊道建设、环湖生态移民搬迁、生态修复和“七彩·森林抚仙湖”建设,以及环湖截污治污、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将流域内河湖库渠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创新推进“网格化+信息化+市场化”管理方式,完善保护治理措施,精准施策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高度重视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抚仙湖22条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明显改善,12条河道水质达到Ⅰ至Ⅳ类,1至7月,全湖水质综合评价为Ⅰ类。

和段琪主持召开督察座谈会,督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就抚仙湖流域水量水质状况、地下水开采、入湖河道治理、“森林抚仙湖”建设、村级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及生态补偿办法制定、“十三五”规划项目完成情况等提出问询。和段琪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完备完善相关资料,制定出台政策,从严管控地下水开采和地热开发;遵循自然法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选择合适的树种,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推进“森林抚仙湖”建设;严格落实河(湖)长工作责任,一河一策,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确保如期完成入湖河道整治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履职担当尽责,增强抚仙湖保护意识,坚持依法治湖、依法护湖,保持抚仙湖一泓清水。

王力表示,将以此次督察为新起点,坚决扛稳扛实抚仙湖保护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制;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谋划好“十四五”规划,为持续推进保护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建立健全机制体系,完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完成;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智能化、精准化、系统化管理水平,构建抚仙湖现代化湖泊保护新格局。

随后,王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解决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克服官僚主义习气,盘清底数、分类施策,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单文,省人大环资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环科院有关领导等参加督察座谈。(记者  姜彬  郑诗)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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