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古城街道组织施工机械,依法对昌源社区丫租小组的一幢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该宗违法建筑为当事人于2018年11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昌源社区丫租小组集体土地125.10平方米(基本农田11.97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113.13平方米)建盖住房,涉及“一户多宅”“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未批先建”等多项违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提出的“立即启动临违建筑整治清理,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规加层等行为”要求,新平县人民政府相继发布《关于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的通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违法用地上建(构)筑物予以拆除的通告》(2020年第24号)。古城街道积极响应,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及拆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查核实,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针对此次通告中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违法建筑,及时告知当事人,要求当事人主动按通告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古城街道、昌源社区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该宗违法建筑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拆除该违法建筑。(通讯员 刀健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