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2021年封湖禁渔1月1日开始
发布时间:2020-12-29

记者从12月28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召开的2021年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会上获悉,从2021年1月1日中午12时起,抚仙湖进入封湖禁渔期,禁渔时间将持续半年,至2021年7月1日中午12时止。

12月25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封湖禁渔期间,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禁止除手竿娱乐性垂钓和传统沟洞车水捕鱼外的所有捕捞活动;抚仙湖上所有捕捞渔船必须按属地管理原则归港上岸集中管理;禁止收购、加工、销售抚仙湖鱼类;禁止开展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

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在养护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抚仙湖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为做好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要求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成渔船归港,沿湖各镇(街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捕捞渔船集中到指定地点(渔港)停放,做到“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二是严格履行监管职能,湖泊管理部门将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电力偷捕、将蓄电池置入水中进行灯光诱捕、地笼、电动推进器等非法偷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杜绝禁渔期渔船入湖载客,加大水上安全教育,常抓水上安全不放松。(记者  邢定生)


编辑:史忆康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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