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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02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问责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市创文督查问责工作,要求紧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要求,把督查问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利器,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挖细查,严肃整治庸、懒、散、慢、混、卡等行为,以高质量监督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了《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市委、市政府督查与市纪委市监委督查相结合的“2+1”督查机制,采取强有力的督查问责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对因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完不成创建任务、影响全市创建大局的单位和相关个人,将严肃问责处理,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职责定位,市纪委市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首责,成立日常督查组、重点抽查组、问责组3个工作组,对照实施方案开列的15项督查内容和5种问责情形,实施清单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创建工作涉及测评体系多、工作难度大,提高政治站位、做实日常监督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把准症结显得尤为重要。”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结合实际制定督查计划,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实日常督查工作。同时,釆取“飞行点穴式”等监督方式,运用“四不一直”工作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一线,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随机暗访抽查,全力以赴为玉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保驾护航。(记者  夏娜)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