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发布时间:2021-03-15

3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云南省通海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通海县成为全国第136座、全省第7座、我市唯一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指出,通海县历史悠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特色鲜明,文化遗存丰富,民族风情浓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批复要求,要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据了解,通海县建城至今已有1260余年历史。如今,通海县历史上的“一地三城”还有两城,背山面湖的历史格局清晰;有历史文化街区2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历史建筑103处,非物质文化遗产24项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古城内街巷和空间尺度保留完整,传统生活元素保存良好,民居建筑等各类历史环境要素保存丰富,特色鲜明、形式独特。此外,通海县还分布有多处世代传承下来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树名木、古文物、名胜古迹,以及戏剧、曲艺、音乐等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学艺术。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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