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集体2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发布时间:2021-03-17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一批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市4个集体、2名个人上榜。
我市获全国妇联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是: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组、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玉溪市民政局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通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沈海萍,元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王瑞清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全国妇联号召广大妇女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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