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拟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6
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宣通〔2018〕26号)精神,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11个申报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了综合评定,评审通过以下8个县(市、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拟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市委宣传部3月24日部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1.玉溪市烈士纪念园
2.玉溪市太标国防兵器园
3.江川区档案馆
4.澄江市档案馆
5.易门县档案馆
6.峨山县档案馆
7.元江县档案馆
8.元江县李和才故居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至4月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8个基地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宣传部反映。
联系人:梁蕊
联系电话(传真):0871-2021377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
邮编:653100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6日
编辑:史忆康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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