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
王力、张德华、景绚、孟凡兵、王进等在玉溪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保持强大攻势不松劲,打了一场扫黑除恶整体战、歼灭战、人民战,攻克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骨头案”“钉子案”,让全省各族人民看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会议强调,扫黑除恶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收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决心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要在统筹推进上持续发力,加强党的领导,健全领导机构,强化专门力量,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要在依法惩处上持续发力,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坐大成势。要在深挖根治上持续发力,有机衔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纪法协同,推进建章立制。要在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聚焦乱点乱象,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让黑恶势力在城乡无处生根。要在压实责任上持续发力,发挥好督导“利剑”和考评“指挥棒”作用,严肃开展责任追究,推动各地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会上宣读了表彰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嘉奖干部、通报表扬先进单位的相关决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分别作了交流。
玉溪市李玉梅、陈芳、高玲艳、鲁祥英4人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张伟、普庆荣、娄勇强、柏利民4名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受到嘉奖。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永红)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