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开展
发布时间:2021-04-29
为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和思想道德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4月22日,元江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到元江县人民法院参加旁听,进行现场集中警示教育。
元江县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对象陶某某违反法律、监督管理规定裁定撤销缓刑,并进行了现场宣判。在场旁听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深受触动,纷纷表示一定会遵守管理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随后,元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县关工委老师分享了自己孩子的成长经历,教育矫正对象不要错过社会给予的机会,把握机遇不放弃。元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白相爱现场“回访”帮教,对社区矫正法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国林介绍了检察院对社区矫正的工作职责,结合近期案例,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个方面开展教育。
为巩固教育成果,县司法局组织在场人员观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片《迷失的青春》,用鲜活的案例警醒教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讯员 杨志宏 易秋红)
编辑:史忆康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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