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确保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文明出行
发布时间:2021-05-17

“师傅你好,请将电动车停放在旁边规定的停车区域内。”“请按箭头指示方向按顺序停放电动车。”5月14日一大早,记者在红塔区文化路与凤凰路交叉口看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民警正在对骑行电动车的市民进行交通文明劝导,呼吁市民在城区道路两侧符合停车条件的区域统一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占用人行盲道,确保有序规范停放,文明骑车、文明停车。

文化路是红塔区中心城区重点路段,涵盖学校、商圈、住宅区,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是交管部门整治的重点。“学生上下学和早中晚高峰期,我们都会提前在学校门口不间断进行交通疏导。同时,加大流动巡逻力度,通过劝导、张贴《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停车)提示单》等方式督促学校周边路段违停车辆和非机动车尽快驶离,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停放在规范区域的非机动车,我们将予以拖移。”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民警王娟告诉记者。

据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交管部门按照网格化模式,制定进度安排表,大组以片区为网格,小组以路段、路口为单元,切实将各项任务分解到部门、压实到个人,明确完成时限和进度时间表。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持续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并以整治机动车逆向停车、共享单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为重点,扩大管控效果。

同时,采取固定检查与步行、警车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摩托车骑警队灵活机动的优势,以红塔大道、东风路等城市主干道为主线,进行动态查处;充分发挥步行巡逻的特点,深入小街小巷、社区道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停车泊位,规范路内路外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方向,有力整治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高社会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确保整个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严格规范、高效开展。重点针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突出问题,走进沿街商铺、饭店、夜市等进行宣传教育,发放提示登记单,耐心劝导店主规范门前停车,及时纠正街面违停行为。

通过全警出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取得了不错的效果。4月15日至5月13日,共查处违反交通信号2509起,车辆乱停乱放4133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301起,不按导向行驶555起,逆向行驶614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5038起,行人和乘车人交通违法791起;对违停车辆张贴、发放《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停车)提示单》《规范停车  文明共创》宣传单5万余份。同时,整治过程中还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营造出“文明交通人人创”的浓厚氛围。

市民李艳萍说:“我觉得对违停车辆张贴《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违法(停车)提示单》这个举措非常人性化,通过采取教育、纠正为主,惩罚为辅的形式,让驾驶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文明,也体现了我市交管部门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市民龙玉霞则表示:“走在街上,看到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有序摆放在划线区域内,人行道更加宽敞整洁,俨然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我们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强了。”(记者  汤思琪)


编辑:史忆康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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