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施“12+1+3”交管便利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01

日前,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6月1日起,我市实施“12+1+3”交管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12”是指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12项便利措施,包含试点驾驶证电子化等4项简政放权措施、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等3项定制服务措施、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5项互联网服务措施。“1”是指全省同步试行私家车行驶证电子化“放管服”便利措施。“3”是指玉溪延伸本土化3项便利措施,包含便利摩托车灭失注销登记、便利货车入城通行申办、便利出具“两客一危”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了解民生需求,推出更多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举措,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事。(记者  曾梦琪)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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