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五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021年7月15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教育体育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等6个单位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市级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反馈会前,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力在听取五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反馈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传达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14日至5月2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五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6个巡察组分别向市教育体育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投资促进局6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个巡察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特点、规律,围绕“三个聚焦”,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了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情况,了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了解中央巡视云南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省委高原湖泊巡视及市委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决策部署,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据统计,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7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
从巡察情况看,本轮巡察的7个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领域、各行业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担当不够;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有的对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问题边改边犯;有的制度建设有差距,执行不严格;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治责任压得不实,等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严重性和整改的必要性、紧迫性,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清除政治隐患、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政治要求来抓,作为正风肃纪、纠风治弊的政治担当来抓,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积极主动认领问题,实行对账销号管理,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甩锅”和“过关”心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组织实施,建章立制用好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见行见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玉溪建设成为“一极两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