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30

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21年10月29日,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董毅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指出,2018年以来,市监委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工作目标,立足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发挥监察机关在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中的尖刀作用,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41件,立案362件362人,政务处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61人。

报告强调,市监委始终扛实政治责任,系统谋划“一盘棋”,将“惩腐打伞”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不断把“惩腐打伞”工作引向深入;始终加强协作联动,齐心协力“打硬仗”,努力实现内部贯通融合联动、统筹推进,外部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高效衔接,形成既密切配合联动,又相互监督的高效合作模式,协力“拔钉子”,共啃“硬骨头”;始终紧盯重点领域,深挖彻查“保护伞”,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娱乐服务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加强对村(社区)“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始终坚持系统施治,以案促改“抓根本”,既注重重拳出击“惩腐打伞”,更注重标本兼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把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设、教育等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做实查办案件“通篇文章”,促进专项斗争“治根”“治本”目标实现。三年来,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彰显出铁腕“惩腐打伞”的坚定决心,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成效提供了坚强保障。

报告指出,市监委将始终保持昂扬斗争精神,延续高压斗争态势,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保障玉溪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建成“一极两区”作出应有贡献。(赵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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