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21-11-30

今年以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日常宣传教育重点,在《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出台后,及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学习文件精神,让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知道政商交往的边界在哪里,明晰政商交往中的禁止性规定是什么。通过理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划清政商交往的“红线”和“底线”等方式,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为解决“清”而不“亲”的问题,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充分调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围绕联系单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拖慢”等现象,主动监督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能否主动担当作为进行监督,真正做到既抓纪律,又促作为;针对被监督单位实际情况,前移关口,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宣传教育等,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倒逼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我们围绕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定位,将规范政商关系纳入日常监督、政治巡察、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通过主动走访企业、访谈企业管理人员,摸清政商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收集企业在环保整治、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运营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干部不履职、不担当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对企业生产发展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及时予以解决。同时,组织辖区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签订《廉洁承诺书》,通过双向监督、双向承诺,做到既反腐败,又防“围猎”。

此外,督促全县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明确要求领导干部管好身边人,严禁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编辑:史忆康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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