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2-01-04

“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2起3人,公职人员参与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典型案例1起1人……”2021年12月29日,通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县监委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县监委在市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了监察工作的重要贡献。截至目前,县监委共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6件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11人,问责6单位、11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9人。
    报告从三个方面梳理了县监委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主要情况,并总结实践中的四点体会: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开展“惩腐打伞”的根本保障;二是坚持人民立场是推动“惩腐打伞”工作的动力源泉;三是凝聚工作合力是构建“惩腐打伞”大格局的关键支撑;四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是夯实“惩腐打伞”工作的坚实基础。
    下一步,县监委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略,在省、市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深化以案促改,完善监督防范机制,持续巩固“惩腐打伞”胜利成果,为实现通海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通讯员  姜秀萍  柏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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