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
由于结核病患者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更高的重症化风险,结核病患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用积极的预防措施,包括及时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等主动防护策略,同时继续进行抗结核治疗。
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分会《结核病患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专家建议》:
结核病患者在合适时机下应积极进行疫苗接种主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分重症及合并症结核病患者疫苗接种应经过结核科及其他专科医师评估后进行。结核病患者建议接种情况、接种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一)哪些情况建议接种?√
1.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已完成抗结核治疗强化期,病情平稳时可接种;
2. 潜伏结核感染者、已治愈的结核病患者,如无其他禁忌症,均建议接种;
3. 活动性结核病同时合并其他慢性疾病(免疫缺陷病、慢性肝病、慢性肾病、风湿免疫疾病、糖尿病、肿瘤等)的患者建议在相关专科治疗评估病情平稳时或经相应专科评价后再行接种;活动性结核病合并以上病情稳定期的慢性疾病患者,如无其他禁忌证,建议接种;
4. 为减少结核病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风险,诊治和护理结核病患者的医疗卫生人员、家庭成员和其他密切接触者,如无禁忌,均应接种新冠疫苗。
(二)禁忌症:×
1.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 有咯血、高热、呼吸衰竭、神志不清等症状的重症结核病患者。
5. 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 妊娠期妇女。
(三)注意事项 !
接种疫苗后,仍需采取包括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和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结核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后,还应继续维持原抗结核治疗方案及定期评估。
编辑:刘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