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县公安局塔甸派出所查处了一起在辖区塔甸大寨后山随意倾倒垃圾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2月28日下午,塔甸派出所接到塔甸镇大寨村民鲁某报警称:“塔甸大寨垃圾处理场有人拉了两车垃圾来倒,你们来看一下。” 值班民警迅速带领辅警驱车赶到现场。民警发现,大寨后山有两辆载满垃圾的大货车,车上装满了冷库里的废弃物及少量废弃菜叶,其中一辆货车在倾倒垃圾时被村民发现,村民立即打电话报警。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黄某学、李某为了牟取利益,驾车从昆明晋城把垃圾拉到大寨后山,想悄悄地把垃圾随意倒在此处,不料被当地村民逮个正着。黄某学、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塔甸派出所及时将情况汇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目前,涉案车辆及人员已移交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处理。 警方提醒:我国法律对垃圾物品的运输、处理有严格规定,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随意倾倒垃圾,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普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