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妇唐某某盗走金店吊坠一个,为避免被查,唐某某将吊坠藏于街边花盆内,不料监控早已记录下其盗窃全过程。 3月4日14时许,通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接到普女士报警称:在秀山街道西街,店内的一个金吊坠被盗,损失价值2500余元,怀疑是店内的客户拿走的,请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金店,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和询问店员得知,半个小时前一名老人和其孙女到金店挑选金饰,店员普女士拿出几个金吊坠让老人在柜台挑选。趁店员不注意,老人藏了一个吊坠在手中,随后放到口袋里,以没相中为由离开了金店。老人离开几分钟后,店员清点货物时发现吊坠不在,立即追出店外找到老人,但老人矢口否认自己偷窃,还称不相信可以搜她的身。 民警再次调取店内监控,同老人家属多次观看监控视频,确定吊坠是被老人拿走。基于现场没法仔细搜身,民警随后把老人带回派出所,但还是没找到该吊坠。民警猜想有可能老人走出金店后,将吊坠藏在了某个地方。最终,经过民警和家属苦口婆心地规劝,老人主动承认自己一时起贪念偷了金吊坠,并交代了自己的偷盗过程:在盗取吊坠后,她将其放在四阁楼附近的一个花盆中。随后,唐某某带领民警到藏金处找到金吊坠并归还店家。 目前,唐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铸成大错。不论男女老少,不论价值多少,触犯了法律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后果。 (周瑾 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