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川区雄关乡的李某为了自己的利益,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将家门前一棵有120余年树龄的黄连古树根部树皮剥掉。最终,李某因涉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3月9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侦查打击工作部收到江川区林业和草原局移交的一起案件,称江川区雄关乡的李某涉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江川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传唤嫌疑人李某进行调查,李某对其将村中黄连古树剥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李某供述,这棵古树长在他家猪圈旁边,因为树冠较大,对他家的猪圈有一定影响。1月26日,李某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由,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便悄悄地将大树根部的外皮剥掉,并将部分树枝砍掉,企图阻止大树生长,不料触犯了法律。 民警通过调查得知,被李某毁坏的黄连古树高16米,树龄120余年,为在编的三级古树名木,已录入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系统。目前,李某因涉嫌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周发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