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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2-04-28来源:玉溪网

4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聂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在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大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的工作部署转化为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生动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学好用好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全力抓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提升各项人大工作的质量,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把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人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光旭、黄太文、孙金会、鲁春红、陈川铭,秘书长张伟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王军、王进、张仕明等领导列席会议。(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黎)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届〕第一号

因工作原因,张光彦同志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张光彦同志的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4月28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李莉为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2年4月28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市长江华的提名:

决定免去张光彦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8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的提请:

任命龚新柱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延林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普赵勇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向颖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向艳萍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东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志江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潘万江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跃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编辑:陶晓兰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