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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被表彰为2021年度州(市)政府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2-05-12来源:玉溪日报

记者从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2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玉溪市人民政府被表彰为2021年度州(市)政府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为检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202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州(市)、省级行业部门等2021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经综合评定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玉溪市人民政府等6个州(市)人民政府被评为2021年度州(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20个单位被评为2021年度省直部门和中央驻滇单位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紧紧围绕“一极两区”的建设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

在火灾防控方面,市政府牵头制定《玉溪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持续开展“四名一文一传”“打通生命通道”及电动自行车整治等专项工作。同时,将消防为民服务、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宣传和火灾隐患清除等工作融入全市700余个党群服务中心,并组建“火焰花木兰”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300余次。在实战实训方面,市政府对照“全灾种、大应急”的标准,确立在玉溪打造地震灾害、抗洪抢险、高层建筑和石油化工4支专业救援队伍。统筹多部门开展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暨安全生产月比武活动,提升全市应急救援力量综合素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可控,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平安玉溪建设交出了满意答卷。(记者 黄思敏)


编辑:刘玉霞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