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5-13来源:玉溪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是衡量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关键指标。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法治玉溪建设,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记者在5月13日举行的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主题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提问。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谈到,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法院在审判案件中保持中立地位,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权利,这是基本原则,但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像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破产审判中涉及的信息共享、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具体事项,都需要法院和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密切配合协作,共同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同时,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涉企案件的风险研判,法官发挥司法智慧,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切实为企业降低诉讼成本。重视以案释法工作,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司法服务,提升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在保全和执行涉企案件时,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因案施策,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

  积极发挥破产制度功能,让一些“生病企业”通过重整手段获得再生,深化破产处置附院联动制度,协同解决破产审判中涉及的企业变更注销、信息共享、信用修复、税费减免、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难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娜)



编辑:刘燕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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