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 调整玉溪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经研究决定,对玉溪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入(返)玉人员管理措施 (一)所有省外及省内25个边境县(市)入(返)玉人员,须在入(返)玉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玉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管理7天,期间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三)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人员,入(返)玉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实施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且未被赋为“红码”、“黄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入(返)玉人员,一律实行“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间隔时间须大于24小时)。 上述人员中,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起始时间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最后一次接触时间算起。 二、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非必要暂缓入(返)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和本部门在外人员信息,及时劝告重点涉疫地区人员暂缓入(返)玉。 (二)非必要不离玉。确需离玉人员出发前须向本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返玉时,及时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行程轨迹,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玉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全力支持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市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查验所有参加人员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负责查验。 (四)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全市所有交通场站、餐饮酒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禁“红码”、“黄码”人员搭乘。 (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蔓延最安全、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请60岁以上老年人及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广大市民尽早、尽快接种,共筑全市人群免疫屏障。 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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