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6月21日至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6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向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反馈了联动巡察情况。反馈会前,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反馈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组副组长通报了全省巡视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市级分管领导提了相关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3月14日至4月29日,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6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采取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方式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和破解改革困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再监督”定位,突出检查供销合作社系统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据统计,本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319个,发现问题线索29件。 从巡察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领域、各行业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压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履行职能责任,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坚决彻底;有的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树得不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扎实;有的党建工作抓得不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思想不重视、行动不坚决、效果不明显,为农服务标准较低,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能力较弱,等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议。 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严重性和整改的必要性、紧迫性,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站在持续深化“玉溪之变”、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销号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抓好集中整改、全面整改,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要坚决防止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纸上整改、口头整改、表面整改、涂脂抹粉式整改,严格整改程序标准,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持之以恒抓整改,严防整改“一阵风”。对不落实整改要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责任,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强,将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全盘认领。将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以最严格的标准坚决整改。抓住整改契机,以最有力的措施转化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市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玉溪日报通讯员 王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