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按照监督执纪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对联系单位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发挥了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在强化联系单位的监督中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并取得了成效。
聚焦能力提升 知识适时更“新”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结合实际,按照干部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原则,在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集中学习范畴同时,还经常开展组内学习和工作研究,要求每个组员要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转变理念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把握政策和履职尽责能力,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特别是《云南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法典、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把相关的党政纪条规学深悟透;通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网络+实践”“外派+自办”等形式组织学习培训,运用“在线学习”“以案代训”的方式深化效果,大力提升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监督本领。先后完成理论调研文章20余篇,其中1篇获市社科联优秀成果奖。同时,为联系单位上廉政党课14次。
聚焦职能定位 信息同步刷“新”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深入监督检查,对各联系单位和驻在部门工作职能、廉政风险点防控等资料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建议,做到精细化防控。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监督台账,实行“一事一表”,“扎口管理”,实现监督事项格式化、清单化。采集派驻和联系单位有关信息,及时全面摸清联系单位情况,建立联系单位台账和联系单位工作平台,达到互通信息,经验交流、工作提醒等。认真分析总结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不足,结合年底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联系单位及时整改。召开联席会议9次,与各联系单位座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廉政风险点102个,制定防控措施155条,对联系单位分管人、财、物及重要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共138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49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聚焦主责主业 方式积极创“新”
创新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措施细化为常规谈话、提醒谈话等类型,明确谈话内容、方式和其他具体要求,推进廉政谈话效能化、常态化、制度化。用足用好派驻机构可以“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有关会议”的监督权限,先后参加联系单位党委会、党组会、常委会、行政办公会、主任会等会议共188次,共涉及“三重一大”事项290项,其中重要人事任免111项,涉及金额13935万元,加强对各联系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的监督,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538余条,确保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纪依规依法决策。建立内部管理制度10项,建立监督联系制度6项,建立监督对象台账、督查台账、重点岗位人员约谈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派单台账等监督台账,细化监督责任清单,立足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内容及程序。经常分析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并通过“抓早抓小”来防火、“除虫”,不断推进联系单位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聚焦执纪监督 成效适时更“新”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注重作风纪律建设督查,先后对联系单位作风纪律开展明查暗访,督促联系单位开展好烟酒茶玉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出的库存烟酒按要求全部核价处理,所得款40余万元全部上交国库。督促联系单位认真清理自办刊物违规发放有关费用及通讯费共计60余万元。借鉴巡察经验做法,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会议记录、财务凭证和找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先行对3个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开展了蹲点式、体验式监督检查,共移交问题线索6件,发现问题25个,并限期整改。对联系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督查,对个别超标情况,督促进行整改,对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进行了清理规范。(通讯员 秦俊杰)
编辑:陶晓兰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