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先后发生本土疫情,部分地方疫情已发生外溢,省内部分州(市)已出现省外输入疫情及输入后的关联病例,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返)玉人员须在入玉前,通过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二、近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一律严格按照高风险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3天2次核酸检测等要求,接受相应健康管理。
三、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对密接者的密接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7日内有西藏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其中,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监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间隔24小时,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核酸采样),主动配合村(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7日内有新疆和海南省三亚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在第一入滇地或玉溪市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玉溪市所在居住地,实施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的第2天和第4天各进行核酸检测。
六、7日内有海南省海口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从第一入滇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玉溪市所在居住地,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七、7日内有其他省外和省内25个边境县(市)、昆明市盘龙区低风险区域旅居史驻留玉溪人员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做“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八、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编辑:刘玉霞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