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发布时间:2022-08-31来源:玉溪日报

8月30日,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提醒所有省外入(返)玉人员及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海南、西藏、新疆等地疫情尚未完全控制,四川、青海、黑龙江、辽宁、甘肃、广东、河北等地均不同程度报告聚集性本土病例,我省部分边境州(市)、县仍有零星散发病例报告。为有效降低我市疫情输入风险,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所有省外入(返)玉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对从西藏、海南、新疆入(返)玉人员,要严格配合执行目前我市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从8月30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玉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对近7天(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近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以及有来自青海、黑龙江、辽宁、甘肃、广东、河北等有聚集性本土病例报告的省份,配合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一律严格按照高风险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3天2次核酸检测等要求,接受相应健康管理)。

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记者 黄思敏)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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