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关于调整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关于调整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对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返)玉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或所在单位报告。

二、密切关注本人入(返)玉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电话或短信提醒,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入(返)玉。

三、重点涉疫地区入(返)玉管控要求

(一)从10月17日起,有甘肃、山西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有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第1天、3天)核酸检测。

(四)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第1天、3天)核酸检测。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来自高风险区、红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区、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低风险地区实行“3天2检”措施。

五、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省外和省内除西双版纳外边境县(市)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入玉后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措施,即入返玉人员核酸“落地检”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六、入返(玉)货车驾驶员和同乘人员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原则,实行入返(玉)“落地检”和在玉期间“每天一检”,做好闭环管理和自我健康监测。

七、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

每个人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入(返)玉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之前发布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


编辑:刘玉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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