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玉溪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5个方面的17条措施,充分挖掘农业各产业发展潜力,不断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有效落实支农惠农相关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实施方案》提出,2022―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4年,我市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分别优化调整为50%、40%、3%、7%左右。为完成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从深挖产业潜力、拓宽就业渠道、激活农村资产、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完善机制5个方面出台举措,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实施方案》指出,要从健全“6+N”产业体系提高种养收益,推动乡村旅游提质扩面拓展收入空间,挖掘乡村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3个方面深挖产业潜力,巩固提升经营净收入。从做好转移就业服务提高外出务工比例,加强技能技术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水平,搭建区域就业平台提供就近就业机会3个方面拓宽就业渠道,全力扩大工资性收入。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挖掘资源资产收益,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个方面激活农村资产,有效增加财产净收入。从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加大保险信贷补贴,提升农村社会保障能力3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稳步提高转移净收入。从培育壮大农业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水平5个方面健全完善机制,多渠道分享增值收益。
此外,《实施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督促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全力助推农民增收。(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超)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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