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新十条的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核酸“落地检”
取消来(返)玉人员抵玉前报备的要求,全市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路出口不再实施核酸“落地检”。
二、精准划定风险区,对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做到快封快解。
三、优化隔离管控措施
(一)科学分类收治感染者。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转入定点医院治疗。
(二)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及自我监护,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现已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四、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
除下述情况外,均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一)进入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现场采样或抗原检测后正常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危急重症患者可免于核酸查验,只查验陪诊人员核酸证明。
(二)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继续实行闭环管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三)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四)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及特定场所根据需要,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五、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正常医疗秩序
(一)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二)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日常需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工作。
(三)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就诊。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
(四)市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阴性证明。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患病风险程度等将摸底人群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七、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
坚持应接尽接原则,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
八、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坚持查验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防疫政策,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动态优化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维护好全市安全稳定大局。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要求为准。
玉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编辑:刘玉霞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