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宁县委组织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多措并举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以“四级联创”工作为抓手,重点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和抓党建促基层治理主题,紧盯小组“三好”、村(社区)“四优”、乡(镇、街道)“五强”、县级“六提升”创建标准,建立县委常委联系挂包村(社区)“四级联创”工作机制,分层分级压实责任,推动“四级联创”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近三年提拔使用各族干部173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7人。落实“四个一”措施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组织开展基层换届“回头看”,成立30个调研组,全覆盖对5个乡(镇、街道)、75个村(社区)班子成员开展分析研判。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村级实际情况进行定职、定岗、定责、定酬,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激发村“两委”班子干事创业活力,强化民族团结主心骨。
强化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推进基层精细化治理,探索建立党建“网格化”下沉基层工作机制,将全县75个村(社区)划分为698个网格,选优配强695名网格长、2889名网格员。推进党建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一体化”,全面落实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任务清单,通过“集中培训+按月派单”的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拓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新内涵。
积极开展基层党建暨乡村治理示范点建设,巩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成效,自2019年起鼓励县内46个薄弱村抱团取暖、协力发展,打包2300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投入4个项目,累计获取收益199.5万元。通过加快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风文明宜居、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生力军。(玉溪日报通讯员 李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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