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疾控中心向市民发布健康提示 返乡前主动提供信息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
发布时间:2023-01-03来源:云报客户端

为有效控制疫情从城市蔓延到农村、从人口高密度蔓延到低密度,确保家乡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示,市民返乡前主动向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提供返乡信息,能自驾返乡的选择自驾返乡,若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应该遵守秩序、有序排队、保持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在人群聚集的地方逗留。

返乡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的家人接触,同时了解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若自己或者家庭成员为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时,应当主动配合当地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当前自身健康情况;自己或者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味觉嗅觉减退或消失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可联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主动寻求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最好做到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对症状明显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主动到发热诊室就诊,期间尽可能不使用公共交通。对出现多日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协助下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加强自己及家庭成员新冠疫苗接种意识,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做到“应接尽接”,全民按照新冠疫苗加强针推荐指南内容,做好贯序加强免疫,使用非同种疫苗进行加强;减少到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场所活动。适当储备发热、止咳、解痛类药品、抗原试剂等医疗物资,不需要大量囤药,无特殊情况尽量不亲自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提倡电话或线上问诊;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陈鑫龙)

编辑:矣萍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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