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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英杰录 | 李桂英:由来巾帼甘心受 何必将军是丈夫

发布时间:2023-02-08来源:玉溪日报

□ 李福生

“巾帼不让须眉,红颜更胜儿郎。”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出现了很多驰骋疆场、战功赫赫的巾帼英雄。在中国现代史中,也有一位彝家英杰,她为了革命,多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为玉溪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她成为全国第一位彝族女副县长。改革开放时期,她是全国第一位省级人大常委会女主任,也是中国禁毒工作立法第一人。她就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桂英。2020年2月,李桂英在昆明逝世。次年3月27日,李桂英骨灰安葬仪式举行,中共玉溪市委原书记孔祥庚敬献的一副挽联“巾帼英贤,赤胆忠心兴国运;彝家杰秀,清风朗月守初衷”,充分诠释了李桂英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赤胆忠心投身革命

李桂英出生于1927年8月,她的童年是在滇中嶍峨县(今峨山县)贫穷的彝族山寨度过的。在艰苦的环境中,她以顽强的毅力在村里读完小学,并于1945年考入峨山中学。峨山中学是一所由中共地下党领导的革命学校,校长董治安、教导主任董子健、语文老师王以中均为党员,他们在进步学生中组织秘密读书会,以读书的形式传播救国救民的革命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在学校,师生们情同手足,相处如姐妹兄弟,特别是教师言传身教,宣传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思想,让李桂英这个彝家女孩感动。语文老师王以中经常向李桂英讲述革命故事和革命道理,鼓励她参加秘密读书会,启蒙她树立远大的革命理想,引导她走向革命道路。1948年11月,李桂英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她把整个人生献给了党的事业。

青年时期的李桂英。

青年时期的李桂英。

1948年11月10日,云南人民自卫军1支队攻占龙武(旧县名,后并入石屏县)县城后,派人与滇中党组织联系,准备发动起义解放峨山县城。起义前夕,县工委交给李桂英一个特殊任务,由她和另一名叫柏群的女同志分别在各自的书包里藏一支十响手枪,混在放学回城的同学中间,通过国民党常备队设在峨山县城门口的封锁线,快速地把枪送进城里,作为起义部队里应外合攻打峨山县城指挥之用。任务完成后,李桂英、柏群受到组织表扬。后来,地下党获悉情报:国民党中央军26军279团1营已从玉溪驰援峨山。计划突变,情况危急,上级组织又命令李桂英和张兴惠火速把情况报送到前线。李桂英把写有情报的纸条缝入衣角,与张兴惠一道再次出色地完成任务。部队接到情报后,迅速转移到棚租一带集结,粉碎了敌人的围歼阴谋。起义部队转移到棚租并组建峨山游击大队,之后向峨山西北山区一带出击,先后解放了太和乡、中和乡、谧安乡、甸中镇和文兴乡,使整个西北山区成为峨山游击根据地。

为了巩固游击根据地,李桂英被党组织安排在她的家乡中和乡(富良棚一带)开展工作。1949年8月,峨山中心区区委会在富良棚成立。方立仁任区委书记,李桂英任副书记,组织委员为李长旺,宣传委员为施致宽,民运委员为杨家成。与此同时,中心区人民政府成立,人民第一次真正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推选方立仁任区人民政府主席,李桂英任副主席。继而,建立了中心区区、乡基干队。区、乡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开展了清算反霸斗争,积极筹集经费、粮食支援部队,动员青年民兵参军参战;发动群众组织“变工互助”,开荒种地,发展生产,实行生产自救,支援部队供给。1949年10月24日,峨山县临时人民政府在甸中镇成立。次年2月2日,县委、县临时人民政府迁到峨山县城。

英勇顽强出生入死

1950年5月,正当区、乡干部群众轰轰烈烈地开展征粮工作时,盘踞在富良棚的土匪头目李如瑾组织暴动。6月2日中午,李如瑾勾结叛军王耀云(云南起义部队暂编13军34团团长,后叛变)部400余人窜到了区公所。时值区公所基干队深入各乡征粮,人员分散,在区公所的干部有峨山县委组织部部长张逸民、38团军代表刘永水、区委书记方立仁等。由于叛军身着解放军制服进入区公所,他们以征粮名义找当地负责人,方立仁等同志因事先未得到情报,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叛军全部抓获,并于当天傍晚杀害在富良棚南山脚路边。一场血腥残杀后,土匪和叛军四处搜查李桂英未果。后得到李桂英等人在罗里冲村征粮的消息,及时赶往罗里冲村征粮点抓捕了正在征粮的包括李桂英在内的8名征粮干部,并押回富良棚。土匪为了杀人立威,计划第二天开大会后公开杀害征粮干部,就把李桂英和另一名征粮干部韩相子关押在匪窝的二楼耳房内。并于当晚举行庆功会,大快朵颐。这时,为土匪做饭的一农民(大寨村人)得知这一消息后,于凌晨1时许,悄悄打开了后门。情急中,韩相子从耳房的柱子上滑下来,李桂英则从耳楼上跳下来,不幸摔伤了腿。韩相子赶忙背起李桂英从后门逃出,送往李桂英的姐姐家里。当夜,她姐姐又把李桂英背到离家不远的“豺狗洞”里藏匿起来,躲过土匪的搜查,待伤势稍有好转即接回家藏匿于后院。之后,县大队找到李桂英,并用担架抬回甸中镇,在途经小黄河村山坡时被土匪发现,又进行了几场战斗才安全抵达甸中。半年后,李桂英的伤痊愈即投入工作。至1951年3月,征粮剿匪斗争彻底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

1951年5月,新中国在9个少数民族聚居县搞民族区域自治试点,作为试点之一的云南省峨山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彝家女儿李桂英当选为副县长。

李桂英向《滇中·红色记忆》专题片摄制组讲述革命斗争故事。

李桂英向《滇中·红色记忆》专题片摄制组讲述革命斗争故事。

以身许党矢志不悔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李桂英作为党培养多年的少数民族干部,一直把这句话当成工作的信条。1953年5月,组织调她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凉山分工委民族工作队队长、西古县工作队队长、党组副书记,她欣然接受。在副省长张冲的带领下,李桂英和工作队员们在复杂严峻的环境中历经艰险,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开展凉山南部地区的民族工作、肃清国民党残匪、解放凉山作出了重要贡献。

自1954年10月起,组织调李桂英到云南会泽铅锌矿,她先后任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党委委员,1956年10月任云南省妇联副主任、党组成员。“文革”时期,李桂英虽受到冲击和迫害,但她始终坚定信念,不断与“极左”思潮抗争。1972年3月,李桂英任云南省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1978年任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云南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她常怀一颗对党忠诚、为民谋利、履职尽责的公心,初心不改,矢志不悔,忘我工作,受到了党组织的充分肯定。

推动立法扫除毒害

“柔肩担重任,巾帼绽芳华。”历经多岗锻炼的李桂英于1985年8月15日当选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5年至1993年间,李桂英履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全国第一位省级人大常委会女主任。其间,她勤奋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在民主法制建设、执法检查、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中积极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云南民族立法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受到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的肯定和表扬。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关于禁毒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严禁毒品的行政处罚条例》。为了促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的禁毒方面的法律,李桂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先后三次就毒品问题进行了发言,认为应该把禁毒和经济犯罪分开立法。她的发言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998年纪念峨山武装起义五十周年活动期间,李桂英(右二)瞻仰烈士名录。

1998年纪念峨山武装起义五十周年活动期间,李桂英(右二)瞻仰烈士名录。

历经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李桂英对党和人民事业无比忠诚,历久弥坚。2019年,李桂英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的成立和建设及云南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云南籍代表性模范人物”。2000年8月离休后,李桂英仍初心如磐,卸甲不移志,为党的事业拼搏不息、奋斗不止。2020年2月12日,李桂英因病医治无效,在昆明逝世,享年92岁。 (本文配图由李福生提供)

史料提供、文本审阅:玉溪市委史志办


编辑:刘玉霞 王雪峰   审核: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