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2-21来源:玉溪网

入住旅馆酒店一人一证实名登记,是公安管理部门的要求。近日,峨山县公安局富良棚派出所依法查处1起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案件。

1月11日,富良棚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工作。21时30分,民警在富兴街某旅社检查时发现,该旅社二楼202房间内有旅客住宿,但登记系统上未登记旅客信息。经询问,该房间内旅客已住宿1天,该旅社经营者龙某因怠于操作系统,在明知必须登记信息的情况下仍不登记,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旅社整改存在问题。

警方提示:作为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应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玉溪日报通讯员  方绍祥)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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