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
——记第八届诚实守信“玉溪好人”普建明
发布时间:2023-02-24来源:玉溪日报
他是一名普通的农民,两个孩子的读书费用和家庭生计全靠务农维持,平时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但面对“从天而降”的巨款时,他没有选择据为己有,而是小心保管,多方联络,积极寻找失主,最终如数归还,展现出拾金不昧、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2022年,他被评为玉溪市第八届诚实守信“玉溪好人”,他就是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社区上得勒箐西居民小组的普建明。
2022年1月6日,普建明到新平县体育馆接种新冠疫苗,走到县体育馆附近的富滇银行门口时,看到一个手提袋掉在路上,车来车往,也不见有人捡起来,等了一会儿,他捡起来打开一看,隐约看到里面装着钱。“谁这么大意,钱丢了都不知道。”普建明很吃惊,但他并没有把这笔钱据为己有。
随后,普建明拿着手提袋在原地耐心等候失主到来。等了2个多小时后,也不见失主回来,无奈之下只能把手提袋拿回家,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完,等第二天拿到派出所上交。当天回到家后,普建明发现袋子里整整装有10万元现金。“揣这么多钱出门,估计是失主等着急用,丢了肯定很着急。”抱着这样的想法,他立马放下自己手头上的事,及时联系了社区工作人员,帮忙寻找失主。
第二天一早,普建明准备到派出所上交现金,刚好派出所民警也联系社区工作人员,称找到失主了。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他把捡到的10万元现金如数还给失主,并拒绝了失主给他的报酬。谈及此事时,普建明表示:“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靠自己双手挣来的钱,花起来心里才踏实。”(记者 李瑞铭)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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