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发布时间:2023-03-07来源:玉溪网

近日,通海县公安局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对违法人员王某某等6人给予罚款200元至35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2月9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王某某伙同5人与境外人员联系,用5人的电话拨打受害人电话,让境外人员通过电话与受害人联系,充当犯罪分子与受害人之间的通信媒介,帮助犯罪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通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给予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其余5人分别给予罚款200元至4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等,更不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昆 储琳)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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