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玉溪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一大队的队员头顶烈日巡查清理余火。玉溪市 “4·11”森林火灾明火已扑灭,为防止山火死灰复燃,玉溪市组织各方力量,全天候对火场进行管理。该大队分成4个组,24小时值守,对火场进行巡查,发现余火及时扑灭。记者 崔永红 摄
编辑:刘玉霞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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