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土地持有者 男子实施合同诈骗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3-04-18来源:玉溪网

李某与他人签订租地合同,拿到租金后便玩起了失踪,近日,李某被新平县公安局查获。

2021年初,杨某某想找一块土地种红薯,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称自己在新平县扬武镇有土地准备出租。经双方现场测量和商谈后,李某将该块170亩地租给杨某某种红薯,双方签订合同后,杨某某当场支付给李某租金11.9万元。

2021年3月中旬,杨某某来到扬武镇租地处准备耕地时,发现租来的土地已全部种上老姜,经与当地农户核实后,才知道李某根本不是那块土地的持有者。此时,杨某某才意识到被骗,经与李某多次协商,李某仅退了1.9万元,余款一直未退款。之后,李某还更换了手机、微信号码,无奈之下,杨某某选择了报警。

今年3月6日,新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红河州石屏县活动。办案民警迅速前往石屏县,并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李某抓获。

到案后,李某对签订合同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新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玉溪日报通讯员 苏献东)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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