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占道酿事故 全责!
发布时间:2023-05-04来源:玉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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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受损。

近日,在峨山县塔甸镇往亚尼村的路上(化攀线),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多人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

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岔河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勘查工作。经调查,面包车驾驶员李某称自己沿化攀线塔甸镇往亚尼村方向行驶,遇到急转弯路段时,由于麻痹大意未减速靠右行驶,与对向客车相撞。此次事故共造成6人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弯道有视线盲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行经弯道路段时,应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切勿逞一时之快,弯道超车、占道行驶等,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林枫  文/图)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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