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市公安局情指中心在工作中发现右所镇的李某疑似在网络上购买管制器具。
经公安机关调查,2022年6月,李某在上网时发现有人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售卖弩弓的信息。李某出于好奇,便花1600余元购买了一把弩弓及配套的单筒瞄准镜,之后李某还陆续购买了激光瞄准镜、弩箭、钢珠等配件,组装后在家里射击木板娱乐。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收缴弩弓及其配件。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通讯员 朱兆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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