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陈璐:在未检岗位上挥洒汗水 收获孩子们如花笑靥
发布时间:2023-05-11来源:玉溪网

自2009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陈璐始终坚守在司法办案第一线,坚持用忠诚和担当守护公平正义,以匠心和真情捍卫法律尊严。她多次深入乡镇、农村偏远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先后为万余名孩子讲授过法治课。她推动成立了我市第一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用一颗充满爱的心去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也因为工作表现出色,陈璐先后被云南省检察院授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个人,被玉溪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一个有料的人

从2010年接手第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开始,陈璐便注意到未成年人案件特殊的法律和刑事政策规定。从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两法”的修订到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确立,每一个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她都及时进行学习、整理,装订成册摆在书柜里,以便日常工作查阅。数年的积累,她已经熟悉了有关未成年人的各项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政策。

在县上工作期间,陈璐根据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试行)》等规定,使抽象的法律规定变成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她撰写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与完善》等文章先后获得市级检察院的奖励。

一个有心的人

作为一名未检干警,如何能够切实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让更多的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陈璐深感任重道远。

“你的身上充满阳光,我们希望能一直看到这样的你”“看签名,你的字写得不错,要保持下去”“看到你长大了,我们都为你高兴”……在和涉案未成年人的交流中,陈璐也总能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她认为,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即使犯了罪,但他们本性中的优点都还在,如果能够找到这些优点并有意识地表达出来,一定能让孩子们产生共鸣,进而敞开心扉,增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

一个有爱的人

为了能够彻底融化未成年人内心,陈璐推动成立了我市第一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工作室的氛围温馨、惬意、随和,充满温情,饱含检察机关的期待,成为未成年人愿意敞开心扉的港湾。她认为,涉罪的未成年人本身也是受害者,只有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才能彻底照亮他们的内心。在这份爱的守护下,已有多名未成年人重新走进了校园,或者重新就业,开启了新的人生。(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编辑:王雪峰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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