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宁县公安局盘溪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3名男子在南盘江非法捕捞,随即果断出击,抓获正在电鱼的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电鱼工具1套、非法捕捞鱼苗0.2千克。
为全力保护盘溪镇辖区内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盘溪派出所主动作为,加强南盘江、曲江流域夜间巡逻防控。4月10日晚,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婆兮大桥附近时,抓获3名正在电鱼的男子。民警将3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3名男子对在禁渔期内采用国家严令禁止的作业方式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华宁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通讯员 吕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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