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0时许,易门县绿汁镇居民管某某捡到4只小猫头鹰,经由警方交给林草部门救助处理。
当天8时许,绿汁镇居民管某某准备到农贸市场买菜,他刚出楼门,就看到一只野猫在扑咬地上的几只猫头鹰,于是他上前将野猫赶走。管某某发现地上的猫头鹰有4只,还没有长大,很是可爱。管某某担心野猫会返回伤害这几只小猫头鹰,于是将小猫头鹰安置在一个纸箱里,并拿来新鲜的猪肉喂食。管某某想到这几只小猫头鹰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随后报警求助。经过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这几只小猫头鹰身体无受伤迹象,估计是从树上掉下来的,随即将这几只小猫头鹰交给林草部门救助。经辨认,这4只小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对管某某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时,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请及时联系警方或林草部门进行专业救助。(玉溪日报通讯员 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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