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套路多 提高警惕别“入坑”
发布时间:2023-06-12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请擦亮双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盲目追逐热点,不抱侥幸心理,不被高收益陷阱蛊惑,警惕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以下即是不法分子骗取群众信任的几种常见手段: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通过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5.利用新型概念,制造传销骗局。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数字经济”“数字资产”等新概念的追捧,以高收益、低风险、固定回报为诱饵,诱导用户参加平台购物并发展下线客户,通过收取“入门费”、“拉人头”等方式编制“庞氏骗局”,骗取公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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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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