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通海县公安局查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穿山甲鳞片450余片,净重3500余克,价值7万余元。
通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办理王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发现,王某曾于2021年5月向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的女子李某购买过1千克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鳞片。2023年5月6日,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查获。经突审,民警依法在犯罪嫌疑人李某住处搜查出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鳞片450余片,净重3500余克,价值7万余元。
经审讯了解,李某平时做草药生意,在赶集时向他人购买穿山甲鳞片再转售,从中赚取差价。民警在其家中查获的穿山甲鳞片是她多年前非法购买并放在家中的。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穿山甲是国家一级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未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非法收购、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玉溪日报通讯员 苗雪梅 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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