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进步的社会工程,是通过活动实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
(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