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高水平建设“清廉云南”
发布时间:2023-06-17来源:云南网
  从5个重点清廉单元打造,到实施“七大行动”助力迭代升级,再到实施“十大行动”打造3.0版本,两年来,“清廉云南”建设不断向更广的领域拓展。

  今年2月17日,我省召开“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

  至此,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推动实施的“清廉云南”建设,深化提升为省委部署推动实施的重要政治任务,云南全面从严治党踏上新起点、“清廉云南”建设翻开新篇章。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第一大建设类别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将之细化为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3个具体行动,搭起政治监督的总体框架,明确政治监督的具体路径。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启动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分季度、分重点,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政治监督要从大处着眼,更须从细处着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重点任务的贯彻执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

  做实政治监督,突出“关键少数”是关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责任,贯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精准刻画“政治画像”,增强监督实效。

  既严管也厚爱。今年2月,我省制定印发《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清单》,从用人导向、考核评价机制、选人用人机制等5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明确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共同牵头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各省级部门党委(党组)抓好落实,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

  照单施工,省纪委监委在去年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又同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以“小”见严固堤坝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今年2月,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提级办理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锤敲响“剑川警钟”。

  “破法自破纪始,破纪从一顿酒、一顿饭等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的‘小事’发。”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以小见大、以小见严的纠治理念,推动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行动方案明确,第二大建设类别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这一要求,与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遥相呼应、一脉相承。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实施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紧盯“小饭局”“小福利”等风腐同源、风腐一体“小事”,每季度聚焦1至2个主题精准发力,一体纠治,祛除歪风邪气。

  群众期盼处,就是作风建设的发力点。聚焦“小房本”“小课桌”“小病床”等群众关切的“关键小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打好作风建设“主动仗”,推动干部作风实起来、优起来,解决民生大问题。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真诚坦荡同企业接触交往、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

  “逐步递进深化的整治过程,是‘小切口’治理‘大问题’、‘小事情’释放‘严信号’的纪律建设实践。”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以小见严点题、集中集成集束整治的方式,盯住具体问题具体人具体事,把严的要求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中,不断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

  坚持全周期管理

  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

  昭通市昭阳区1名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富滇银行2名干部接受监察调查……

  每一条“被查”消息的发布,都释放出反腐败斗争一严到底、永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随着行动方案的实施,我省各级各部门着力“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持续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把清廉建设推向深入。

  ——由省纪委监委牵头,各级各部门围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筑牢“不敢腐”的“后墙”,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

  从金融领域、国企领域反腐,到惩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微腐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集中力量靶向治理,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由省财政厅牵头,围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各级各部门找准“不能腐”的重点部位,设置财政资金“保险箱”。

  省财政厅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围绕6个方面37种具体情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开展整治;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13项监督重点,细化4类监督举措……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级各部门聚焦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坚持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探索实施项目失信、行贿人等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我省各地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长效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各级各部门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厚植廉洁文化基础,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全省各地依托红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等优秀文化,深入挖掘廉洁因子,着力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和浸润作用,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筑牢廉洁防线。

  “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警’‘改’‘治’的意识,‘盾构式’推进查办案件、健全制度、教育警示等全链条工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清廉云南”建设的推进,我省正朝着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目标不断迈进。

  云南网记者 谢进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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