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九家行业场所违规经营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6-27来源:玉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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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旅馆入住信息。

自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元江县公安局不断压实责任,持续强化要素管控,紧盯广场夜市、商业聚集区、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区和案件易发多发区域,组织开展多轮次大清查大整治行动。其中,城区派出所在对辖区行业场所进行清查整治中,依法查处4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2起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案件,查处3家未落实“五必须”要求旅馆。

5月24日,城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3家旅馆未按照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相关工作要求,便为未成年人办理入住,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元江警方依法给予涉案旅馆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每家2万元罚款的处罚。

5月27日,城区派出所在对辖区废品收购站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2家废旧金属收购站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收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信息,且无相关收购记录台账。随后,民警依法将经营者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某、林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元江警方依法对李某某、林某某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

6月9日,城区派出所在开展社会面集中清查统一行动中发现,辖区4家旅馆未落实“四实”登记,存在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即安排入住的情况。经询问,4家旅馆负责人对其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元江警方已对4家旅馆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警方提示:公安部规定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即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旅馆业“四实”登记,即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实数: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实情:如实登记住宿人证件信息;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玉溪日报通讯员  普松  文/图)


编辑:刘燕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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