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玉溪市关于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从打造基层就业服务示范平台、建立高校毕业生信息资源库、畅通岗位信息归集渠道、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市内非公企业就业,为非公企业升级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撑。
《十条措施》提出,要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熟悉村情民情、联系服务群众距离近的优势,在全市村(社区)中打造市、县、乡三级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示范点,并建立“一人一档”毕业生服务工作台账,“一对一”开展岗位信息推介。到2023年底,在全市建成100个基层就业服务工作示范点,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乡村、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
《十条措施》提出,要定期归集村(社区)基层就业服务站建立的毕业生台账,形成分类别、分层次的毕业生就业需求清单,建立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资源库和玉溪市企业青年人才库。到2023年底,确保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资源库100%收录近三年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玉溪市企业青年人才库收录新入职高校毕业生信息覆盖90%以上链主企业。
在畅通岗位信息归集渠道方面,要求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建立企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分类清单,人社部门将岗位信息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全市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资源库。到2023年底,确保信息资源库动态在库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10000个。
在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方面,通过大规模公益性招聘、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进园区参观学习等活动,增强高校毕业生投身企业就业意愿。到2023年底,确保每季度开展“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不少于3场次。
《十条措施》还对就业供需精准对接、职业技能培训、选树示范典型、培训企业管理人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即制定玉溪就业服务二维码,在全市全面推行“码上就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就业服务。到2023年底,全市开展职业培训不少于3.5万人次,在全市选树10家优秀企业和20位典型就业人才,开展不少于50人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此外,《十条措施》还提出,将建立“月发布、季度通报、半年座谈、全年总结”工作协调机制,构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三位一体的就业扶持体系,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落细,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玉就业,努力实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企业发展同步上扬。(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思敏)
编辑:陶晓兰 审核:攸莉